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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文号:黑安办函字〔2018〕14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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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单位:安委会(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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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分类:其他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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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处室:监管三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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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种类: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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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日期:2018-12-04
标 题:
转发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“11·28”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》的通知(黑安办函字〔2018〕145号)
安委会(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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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“11·28”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》的通知(黑安办函字〔2018〕145号)
编辑:安然
来源:
发布日期:2018-12-04
访问量:次
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安全生产委员会,省直有关部门:
现将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“11·28”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》(安委办明电〔2018〕18号)转发你们,请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工作,抓好贯彻落实。
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12月4日